八、大象迹喻经
三百、如是我闻——一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(Sāvatthī)的祇树林(Jetavana)给孤独园(Anāthapiṇḍika 之园)。在那里,具寿舍利弗(āyasmā Sāriputta)召唤诸比丘:“贤友们,诸比丘。”“贤友。”那些比丘应诺具寿舍利弗。具寿舍利弗这样说——“贤友们,犹如凡陆行众生(jaṅgalānaṃ pāṇānaṃ)的诸种足迹,那一切都归入象足迹之中;象足迹被称为它们之中最上的,即依其广大。贤友们,正是如此:凡是任何善法,那一切都摄入四圣谛之中。是哪四[圣谛]呢?苦圣谛、苦集圣谛、苦灭圣谛、导至苦灭之道圣谛。”
三百零一、“贤友们,什么是苦圣谛呢?生也是苦,老也是苦,死也是苦,愁、悲、苦、忧、恼也是苦,所求不得也是苦;摄略而言,五取蕴是苦。贤友们,什么是五取蕴呢?即:色取蕴、受取蕴、想取蕴、行取蕴、识取蕴。
“贤友们,什么是色取蕴呢?[即]四大种,以及依四大种而有的色。
“贤友们,什么是四大种呢?[即]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。
三百零二、“贤友们,什么是地界呢?地界可以是内的,也可以是外的。贤友们,什么是内的地界呢?凡内的、属己的、坚硬的、属坚固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,即:头发、体毛、指甲、牙齿、皮肤、肉、腱、骨、骨髓、肾、心、肝、肋膜、脾、肺、肠、肠间膜、胃中物、粪,以及其他任何内的、属己的、坚硬的、属坚固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——贤友们,这称为内的地界。而凡是内的地界,以及凡是外的地界,那[二者]正是地界。对此应当以正慧如实见为‘这不是我的、这不是我、这不是我的自我’。以正慧如实这样见了之后,[他]便厌离地界,使心离染于地界。
“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外的水界激动。那时外的地界便隐没了。贤友们,像这样广大的外在的地界,尚且将显现出无常性,将显现出坏灭法性,将显现出消亡法性,将显现出变易法性;那么,对于这由渴爱所执取、只有一点点分量的身体,又怎能说‘我’、或‘我的’、或‘我存在’呢?如此,[这些想法]对他来说于此正是不存在的。
贤友们,若他人辱骂、诽谤、恼怒、恼害那位比丘,他便这样了知——‘我这由耳触所生的苦受生起了。而它是有缘而[生]的,不是无缘[而生]的。缘什么呢?缘触。’他便见到那触是无常的,见到受是无常的,见到想是无常的,见到诸行是无常的,见到识是无常的。他的心便唯以界为所缘而跃入、净信、安住、胜解。
贤友们,若他人以不悦意的、不可爱的、不合意的[方式]对待那位比丘——以手触、以土块触、以棍棒触、以刀剑触,他便这样了知——‘这个身体正是这样的:由于身体是这样的,手触也加于[其上],土块触也加于[其上],棍棒触也加于[其上],刀剑触也加于[其上]。而世尊在《锯喻[经]》的教诫中曾这样说过——“诸比丘,纵使盗贼、下劣之人以双柄之锯把[你们的]肢节一节一节地割截,即于其中若有人使意染污,他便不是由此[而成为]我的教法奉行者。”而我所发起的精进将不退缩,念将现起而不忘失,身将轻安而不躁动,心将得定而专一。如今就任凭手触加于这身体,任凭土块触加[于其上],任凭棍棒触加[于其上],任凭刀剑触加[于其上]吧——因为这正是在奉行诸佛的教法。’
贤友们,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而依止于善的舍(upekkhā)不能安立,他便因此而悚惧、生起悚惧——‘我实无所得,我实非有所得;我实所得恶,我实非所得善——因为我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竟不能安立。’贤友们,犹如儿媳见到公公便悚惧、生起悚惧;贤友们,正是如此: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而依止于善的舍不能安立,他便因此而悚惧、生起悚惧——‘我实无所得,我实非有所得;我实所得恶,我实非所得善——因为我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竟不能安立。’贤友们,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得以安立,他便因此而心生欢喜。贤友们,比丘乃至[做到]这样,也已是作得多了。
三百零三、“贤友们,什么是水界呢?水界可以是内的,也可以是外的。贤友们,什么是内的水界呢?凡内的、属己的、属水的、属水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,即:胆汁、痰、脓、血、汗、脂肪、泪、膏、唾、涕、关节滑液、尿,以及其他任何内的、属己的、属水的、属水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——贤友们,这称为内的水界。而凡是内的水界,以及凡是外的水界,那[二者]正是水界。对此应当以正慧如实见为‘这不是我的、这不是我、这不是我的自我’。以正慧如实这样见了之后,[他]便厌离水界,使心离染于水界。
“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外的水界激动。它卷走村庄,也卷走市镇,也卷走城市,也卷走国土,也卷走国土的一方。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大海中百由旬[深]的水也退落,二百由旬[深]的水也退落,三百由旬[深]的水也退落,四百由旬[深]的水也退落,五百由旬[深]的水也退落,六百由旬[深]的水也退落,七百由旬[深]的水也退落。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大海中只余七棵多罗树[高]的水,只余六棵多罗树[高]的水,只余五棵多罗树[高]的水,只余四棵多罗树[高]的水,只余三棵多罗树[高]的水,只余二棵多罗树[高]的水,只余一棵多罗树[高]的水。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大海中只余七人[高]的水,只余六人[高]的水,只余五人[高]的水,只余四人[高]的水,只余三人[高]的水,只余二人[高]的水,只余一人[高]的水。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大海中只余半人[高]的水,只余及腰的水,只余及膝的水,只余及踝的水。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大海中连润湿一个指节的水都没有了。贤友们,像这样广大的外在的水界,尚且将显现出无常性,将显现出坏灭法性,将显现出消亡法性,将显现出变易法性;那么,对于这由渴爱所执取、只有一点点分量的身体,又怎能说‘我’、或‘我的’、或‘我存在’呢?如此,[这些想法]对他来说于此正是不存在的。……乃至……贤友们,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得以安立,他便因此而心生欢喜。贤友们,比丘乃至[做到]这样,也已是作得多了。
三百零四、“贤友们,什么是火界呢?火界可以是内的,也可以是外的。贤友们,什么是内的火界呢?凡内的、属己的、属火的、属火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,即:以之而热的、以之而老的、以之而烧的、以之而使所食、所饮、所嚼、所尝正得消化的,以及其他任何内的、属己的、属火的、属火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——贤友们,这称为内的火界。而凡是内的火界,以及凡是外的火界,那[二者]正是火界。对此应当以正慧如实见为‘这不是我的、这不是我、这不是我的自我’。以正慧如实这样见了之后,[他]便厌离火界,使心离染于火界。
“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外的火界激动。它烧村庄,也烧市镇,也烧城市,也烧国土,也烧国土的一方。它到了青草之边、或道路之边、或岩石之边、或水之边、或可喜的地块,便因无燃料而熄灭。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[人们]以鸡毛、以筋屑[作燃料]而寻求火。贤友们,像这样广大的外在的火界,尚且将显现出无常性,将显现出坏灭法性,将显现出消亡法性,将显现出变易法性;那么,对于这由渴爱所执取、只有一点点分量的身体,又怎能说‘我’、或‘我的’、或‘我存在’呢?如此,[这些想法]对他来说于此正是不存在的。……乃至……贤友们,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得以安立,他便因此而心生欢喜。贤友们,比丘乃至[做到]这样,也已是作得多了。
三百零五、“贤友们,什么是风界呢?风界可以是内的,也可以是外的。贤友们,什么是内的风界呢?凡内的、属己的、属风的、属风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,即:上行风、下行风、腹中风、肠中风、随行肢节风,入息与出息,以及其他任何内的、属己的、属风的、属风性的、被执取的[东西]——贤友们,这称为内的风界。而凡是内的风界,以及凡是外的风界,那[二者]正是风界。对此应当以正慧如实见为‘这不是我的、这不是我、这不是我的自我’。以正慧如实这样见了之后,[他]便厌离风界,使心离染于风界。
“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外的风界激动。它卷走村庄,也卷走市镇,也卷走城市,也卷走国土,也卷走国土的一方。贤友们,有这样的时候:在夏季最后一个月里,[人们]以多罗扇、以扇具寻求风,连屋檐下的草也不动。贤友们,像这样广大的外在的风界,尚且将显现出无常性,将显现出坏灭法性,将显现出消亡法性,将显现出变易法性;那么,对于这由渴爱所执取、只有一点点分量的身体,又怎能说‘我’、或‘我的’、或‘我存在’呢?如此,[这些想法]对他来说于此正是不存在的。
贤友们,若他人辱骂、诽谤、恼怒、恼害那位比丘,他便这样了知——‘我这由耳触所生的苦受生起了。而它是有缘而[生]的,不是无缘[而生]的。缘什么呢?缘触。’他便见到那触是无常的,见到受是无常的,见到想是无常的,见到诸行是无常的,见到识是无常的。他的心便唯以界为所缘而跃入、净信、安住、胜解。
贤友们,若他人以不悦意的、不可爱的、不合意的[方式]对待那位比丘——以手触、以土块触、以棍棒触、以刀剑触,他便这样了知——‘这个身体正是这样的:由于身体是这样的,手触也加于[其上],土块触也加于[其上],棍棒触也加于[其上],刀剑触也加于[其上]。而世尊在《锯喻[经]》的教诫中曾这样说过——“诸比丘,纵使盗贼、下劣之人以双柄之锯把[你们的]肢节一节一节地割截,即于其中若有人使意染污,他便不是由此[而成为]我的教法奉行者。”而我所发起的精进将不退缩,念将现起而不忘失,身将轻安而不躁动,心将得定而专一。如今就任凭手触加于这身体,任凭土块触加[于其上],任凭棍棒触加[于其上],任凭刀剑触加[于其上]吧——因为这正是在奉行诸佛的教法。’
贤友们,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而依止于善的舍(upekkhā)不能安立,他便因此而悚惧、生起悚惧——‘我实无所得,我实非有所得;我实所得恶,我实非所得善——因为我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竟不能安立。’贤友们,犹如儿媳见到公公便悚惧、生起悚惧;贤友们,正是如此: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而依止于善的舍不能安立,他便因此而悚惧、生起悚惧——‘我实无所得,我实非有所得;我实所得恶,我实非所得善——因为我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竟不能安立。’贤友们,若那比丘这样随念佛、这样随念法、这样随念僧,依止于善的舍得以安立,他便因此而心生欢喜。贤友们,比丘乃至[做到]这样,也已是作得多了。
三百零六、“贤友们,犹如缘于木材、缘于藤条、缘于草、缘于泥土[而]虚空被围合,便得称为‘房屋’;贤友们,正是如此:缘于骨、缘于腱、缘于肉、缘于皮[而]虚空被围合,便得称为‘色’。贤友们,若内的眼不坏,而外的诸色不来到[眼]境,也没有与之相应的专注(samannāhāra),那么与之相应的那一分识便还不显现。贤友们,若内的眼不坏,外的诸色也来到[眼]境,却没有与之相应的专注,那么与之相应的那一分识便还不显现。而贤友们,当内的眼不坏,外的诸色也来到[眼]境,与之相应的专注也有了——这样,与之相应的那一分识便显现了。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色,那便归入色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受,那便归入受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想,那便归入想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诸行,那些便归入行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识,那便归入识取蕴。
“他这样了知——‘原来这五取蕴的摄集、集聚、和合正是这样发生的。而世尊曾这样说过——“凡见缘起者,他便见法;凡见法者,他便见缘起。”而这五取蕴正是缘起而生的。凡于这五取蕴中的欲(chanda)、执藏(ālaya)、随贪(anunaya)、耽著(ajjhosāna),那便是苦集;凡于这五取蕴中对欲贪的调伏、对欲贪的舍断,那便是苦灭。’贤友们,比丘乃至[做到]这样,也已是作得多了。
“贤友们,若内的耳不坏……乃至……鼻不坏……舌不坏……身不坏……意不坏,而外的诸法不来到[意]境,也没有与之相应的专注,那么与之相应的那一分识便还不显现。贤友们,若内的意不坏,外的诸法也来到[意]境,却没有与之相应的专注,那么与之相应的那一分识便还不显现。而贤友们,当内的意不坏,外的诸法也来到[意]境,与之相应的专注也有了——这样,与之相应的那一分识便显现了。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色,那便归入色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受,那便归入受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想,那便归入想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诸行,那些便归入行取蕴;凡那样[的人]所有的识,那便归入识取蕴。他这样了知——‘原来这五取蕴的摄集、集聚、和合正是这样发生的。而世尊曾这样说过——“凡见缘起者,他便见法;凡见法者,他便见缘起。”而这五取蕴正是缘起而生的。凡于这五取蕴中的欲(chanda)、执藏(ālaya)、随贪(anunaya)、耽著(ajjhosāna),那便是苦集;凡于这五取蕴中对欲贪的调伏、对欲贪的舍断,那便是苦灭。’贤友们,比丘乃至[做到]这样,也已是作得多了。”
具寿舍利弗这样说了。那些比丘对具寿舍利弗所说的[话]心生欢喜、欢喜领受。
《大象迹喻经》终,[《譬喻品》中之]第八[经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