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长爪经
二〇一、如是我闻——一时,世尊住在王舍城(Rājagaha)灵鹫山(Gijjhakūṭa)的猪掘窟(Sūkarakhatā)。那时,游方者长爪(Dīghanakha)来到世尊之处;到了之后,与世尊互相问候。互相问候、交谈了一番愉快而值得忆念的话之后,站在一旁。站在一旁的游方者长爪对世尊这样说:“乔达摩尊师,我是如此说、如此见者:‘一切我都不认可。’”“火种(Aggivessana),你这个见——‘一切我都不认可’——这个见你也不认可吗?”“乔达摩尊师,如果这个见我认可,那也会是同样的,那也会是同样的。”“火种,比起[舍断见者],世间上那些这样说——‘那也会是同样的,那也会是同样的’——的人多而又多;他们既不舍断那个见,又执取别的见。火种,比起[不舍断见者],世间上那些这样说——‘那也会是同样的,那也会是同样的’——的人少而又少;他们舍断那个见,也不执取别的见。火种,有一些沙门、婆罗门是如此说、如此见者:‘一切我都认可。’火种,有一些沙门、婆罗门是如此说、如此见者:‘一切我都不认可。’火种,有一些沙门、婆罗门是如此说、如此见者:‘有些我认可,有些我不认可。’火种,其中,那些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‘一切我都认可’——的沙门、婆罗门,他们的这个见近于贪染、近于结缚、近于欢喜、近于耽著、近于取;火种,其中,那些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‘一切我都不认可’——的沙门、婆罗门,他们的这个见近于不贪染、近于不结缚、近于不欢喜、近于不耽著、近于不取。”
二〇二、这样说时,游方者长爪对世尊这样说:“乔达摩尊师赞扬我的见执,乔达摩尊师称扬我的见执。”“火种,其中,那些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‘有些我认可,有些我不认可’——的沙门、婆罗门,凡他们所认可的,这个见近于贪染、近于结缚、近于欢喜、近于耽著、近于取;凡他们所不认可的,这个见近于不贪染、近于不结缚、近于不欢喜、近于不耽著、近于不取。火种,其中,对于那些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‘一切我都认可’——的沙门、婆罗门,有智之人在那里这样思察:‘我这个见——「一切我都认可」——如果我以[见的]坚固力、以[见的]执取坚持这个见而说:「唯此是真实,余者虚妄」,我就会与两者有争执:与那位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「一切我都不认可」——的沙门或婆罗门,以及与那位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「有些我认可,有些我不认可」——的沙门或婆罗门,我会与这两者有争执。如是,有争执则有诤论,有诤论则有恼害,有恼害则有疲恼。’他这样观见自己身上的争执、诤论、恼害与疲恼,便舍断那个见,也不执取别的见。如是,就有这些见的舍断;如是,就有这些见的舍离。
二〇三、“火种,其中,对于那些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‘一切我都不认可’——的沙门、婆罗门,有智之人在那里这样思察:‘我这个见——「一切我都不认可」——如果我以[见的]坚固力、以[见的]执取坚持这个见而说:「唯此是真实,余者虚妄」,我就会与两者有争执:与那位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「一切我都认可」——的沙门或婆罗门,以及与那位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「有些我认可,有些我不认可」——的沙门或婆罗门,我会与这两者有争执。如是,有争执则有诤论,有诤论则有恼害,有恼害则有疲恼。’他这样观见自己身上的争执、诤论、恼害与疲恼,便舍断那个见,也不执取别的见。如是,就有这些见的舍断;如是,就有这些见的舍离。
二〇四、“火种,其中,对于那些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‘有些我认可,有些我不认可’——的沙门、婆罗门,有智之人在那里这样思察:‘我这个见——「有些我认可,有些我不认可」——如果我以[见的]坚固力、以[见的]执取坚持这个见而说:「唯此是真实,余者虚妄」,我就会与两者有争执:与那位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「一切我都认可」——的沙门或婆罗门,以及与那位如此说、如此见——「一切我都不认可」——的沙门或婆罗门,我会与这两者有争执。如是,有争执则有诤论,有诤论则有恼害,有恼害则有疲恼。’他这样观见自己身上的争执、诤论、恼害与疲恼,便舍断那个见,也不执取别的见。如是,就有这些见的舍断;如是,就有这些见的舍离。
二〇五、“火种,而这个身是有色的、由四大所成,由父母所生,靠饭食与粥团积聚而成,是无常、涂敷、按摩、破坏、毁灭之法,应被观见为无常、为苦、为病、为痈、为箭、为苦患、为病恼、为他、为破坏、为空、为无我。对观见这个身为无常、为苦、为病、为痈、为箭、为苦患、为病恼、为他、为破坏、为空、为无我的他来说,凡对身的欲、对身的爱恋、随身而转,那便被舍断。
“火种,有这三种受:乐受、苦受、不苦不乐受。火种,在感受乐受的时候,那时既不感受苦受,也不感受不苦不乐受,那时唯感受乐受。火种,在感受苦受的时候,那时既不感受乐受,也不感受不苦不乐受,那时唯感受苦受。火种,在感受不苦不乐受的时候,那时既不感受乐受,也不感受苦受,那时唯感受不苦不乐受。火种,乐受也是无常的、有为的、缘生的、尽灭之法、坏灭之法、离贪之法、灭之法;火种,苦受也是无常的、有为的、缘生的、尽灭之法、坏灭之法、离贪之法、灭之法;火种,不苦不乐受也是无常的、有为的、缘生的、尽灭之法、坏灭之法、离贪之法、灭之法。火种,这样见时,有闻的圣弟子便于乐受厌离,于苦受厌离,于不苦不乐受厌离;由厌离而离贪,由离贪而解脱,于解脱便有‘已解脱’之智。他了知:‘生已尽,梵行已立,应作已作,再无后有。’火种,心如此解脱的比丘,不与任何人附和,不与任何人诤论;凡世间所说的,他就以那[言说]来言说,而不执取。”
二〇六、那时,具寿舍利弗正站在世尊身后为世尊扇风。于是,具寿舍利弗这样想:“据说世尊为我们宣说以证知那些那些法而舍断[它们],据说善逝为我们宣说以证知那些那些法而舍离[它们]。”具寿舍利弗如此思察时,心由不执取而从诸漏解脱。而游方者长爪生起了远尘离垢的法眼:“凡任何集法,一切皆是灭法。”于是,游方者长爪已见法、已得法、已知法、已深入法,已度疑、已离惑,获得无所畏,于导师的教法中不依他缘,对世尊这样说:“奇哉!乔达摩尊师,奇哉!乔达摩尊师。乔达摩尊师,犹如把倒覆的扶起,把遮蔽的揭开,为迷路者指示道路,在黑暗中持来油灯,使有眼者得见诸色。正是如此,乔达摩尊师以种种方式开显了法。我皈依那位乔达摩尊师、法与比丘僧团。愿乔达摩尊师忆持我为优婆塞,从今日起,终生皈依。”
《长爪经》终,[《游方者品》中之]第四[经]。